湾区文化沙龙 (BACCS)
湾区文化沙龙第88期
从宪法史的角度看,自武昌首义至1949年,中国经历了三个宪制阶段,分别是中华民国(北洋时期)、中华民国(国民党党国)和中华人民共和国(共产党领导)。这三个阶段虽然都称为“中国”并依据宪法建国,但各自具有本质区别,构成了中国宪制史的核心内容。它们之间并非孤立,而是相互关联、因缘继受或对峙,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态势。这三个宪制中国的形成与演变,不仅与国内革命激进主义的制宪建国密切相关,还与中外约章及国际格局紧密相连,反映了中国在中西之争与古今之变中的独特宪制路径。
时间
美西时间 2025年3月29日 周六3-5PM
Palo Alto, CA (详细地址将通过邮件通知)
高全喜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席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斯坦福大学中国经济与制度研究中心访问学者。